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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题 | 关于公布2009年度全国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(大厦、工业区)评验结果的通报 | 发布日期 | 2010-01-27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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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公布2009年度全国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
(大厦、工业区)评验结果的通报
建房[2010]10号
各省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,直辖市房地局(建委)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:
为规范物业服务行为,提高物业服务质量,改善人民群众的居住和工作环境,我部对申报2009年度“全国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(大厦、工业区)”的物业管理项目组织实施了考评验收工作。经按规定程序评验并公示,北京市通用时代国际中心公寓等121个项目达到“全国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(大厦、工业区)”标准,被评定为2009年度全国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(大厦、工业区)。
根据黑龙江省、福建省、江苏省、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复验意见,决定取消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昆仑商城等11个项目“全国物业管理示范(优秀)住宅小区(大厦、工业区)”称号。
特此通报。
附件:1. 2009年度全国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(大厦、工业区)名单
2.取消“全国物业管理示范(优秀)住宅小区(大厦、工业区)”称号的物业管理项目名单。
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
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七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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