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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题 | 关于转发中国房协《关于开展2010年“广厦奖”评选工作的函》的通知 | 发布日期 | 2010-02-2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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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转发中国房协《关于开展2010年 “广厦奖”评选工作的函》的通知 内房协(2010)第05号 各盟市房地产业协会: 现将中国房协函(2010)第8号《关于开展2010年“广厦奖”评选工作的函》转发你们,请各盟市房协提前进行“广厦奖”摸底筛选工作。 附件:中国房协函(2010)第8号 内蒙古自治区房地产业协会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三日 附件: 中国房地产业协会 CHINA REAL ESTATE ASSOCIATION 中国房协函(2010)第8号 关于开展2010年“广厦奖”评选工作的函 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房地产业协会(开发协会)、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(办公室): 2009年12月30日,监察部、国务院纠风办、中央编办、发展改革委、民政部、财政部、人事部、国资委、法制办组成联席会议审定,正式发布了《关于公布行政等系统中央单位评比表彰活动保留项目的通告》(该文件已登载在新华网:新华网主页—新华时政),通告保留了377项评比达标表彰项目,其中,“广厦奖”是唯一的房地产行业综合性大奖。“通告”还明确,“广厦奖”每两年评选一次(绝大多数项目也都是两年评选一次)。 我们拟在2010年3月底中国房地产业协会换届大会期间,召开2010年“广厦奖”评选工作会议,正式启动2010年“广厦奖”评选工作。今年的“广厦奖”评选工作计划在9月底前结束。各地据此安排工作。 为了今后更好的开展“广厦奖”评选工作,根据评委会的意见,我们将本着既要坚持标准,又不过于繁琐的精神,准备对“广厦奖”评价标准中的住宅产业化评价部分进一步修改;同时欢迎各地“广厦奖”评选机构负责人、联络员和初审专家组长对“广厦奖”管理办法和评价标准提出修改意见(在原稿上修改或另行提出书面材料均可),于2010年2月25日前反馈至“广厦奖”评选办公室。 联系单位:“广厦奖”评选活动办公室 联系人:周贞玲 电话:010-68176754 传真:010-68176754 联系人:姜 娜 电话:010-58934485 传真:010-58934697 通讯地址:北京市海淀区翠微南里8号楼 邮编:100036 网 址: www.chinacrea.org 二〇一〇年二月五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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